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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年鉴条目编纂规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10 [来源]: [浏览次数]:

一部年鉴除了特载、专文、大事记、图表和附录外,主体部分是各部类的文字条目。条目是以简洁的标题、文字记述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事物、人物的一种年鉴编写文体。条目是年鉴的主体,是年鉴构架的基层组织,也是年鉴内容的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决定了年鉴质量。

一、 条目的类型

年鉴条目按其基本资料的内容及所涉及的范围主要划分为两大类,即综合性条目与专题性条目。这两大类条目在年鉴中分别承担不同的任务。

(一)概况性条目

概况性条目是介绍一个单位年内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面貌,从总体上反映事物发展变化,表现形式主要为概况。

概况属于规定性条目,置于各分目之首,集中记述各系统、各单位、各领域的总体情况。概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发展、变更情况。

2.单位机构设置。

3.人员组成(不点名;描述人数、编制情况,职称、学历)。

4.工作职责(基本职能)。

5.取得的成绩和荣誉。

若上一年概况中所提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等情况没有新的变化,下一年的年鉴中不再赘述。

(二)单一性条目

单一性条目属于自选条目,反映一个单位某个方面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一个条目记述一件事情,不涉及与主题无关的其他内容,如记载某一重大事件、重点工作、重要会议、活动、机构、科研成果、工程、竞赛、人物、获奖、改革发展举措等。

1.重大活动类条目。基本要素: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举办单位、主要参加者、活动中心、内容、特点、重要领导讲话摘要、结果。注意避免:就事论事、罗列出席人员和偏重于气氛描写等。

2.会议类条目。基本要素:时间、地点、名称、举办单位、规模、中心议题(内容)、专家报告名称、论文名称、取得成果。重点突出:会议的重大决定,如新政策、新方案等。注意避免:只注重活动意义、日程安排、会场气氛,罗列领导人名单、领导接见和大量摘抄领导人讲话。

3.机构类条目。基本要素:名称、成立时间、批准机关(批文)、隶属关系、组织形式(体制)、主要职能(范围)和业务范围、内部机构设置、首任领导者。重点突出:主要职能和工作成果。注意避免:机构成立原因、意义、目的、过程、作用、罗列大量领导人名单和讲话。

4.科研成果类条目。基本要素:成果名称、完成单位(个人)、完成时间、成果价值、获奖等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专家鉴定意见摘要。重点突出:成果价值。注意避免:研制成果意义、目的、扩大应用范围、广告性夸张用语。

5.工程类条目。基本要素:工程名称、投资、工程本体(规模、设施)、质量水平(达到的标准)、地点、时间(开工、完工)、完成单位、效益。重点突出:工程本体、质量水平、效益。

6.竞赛类条目。基本要素:时间、地点、竞赛范围、项目、竞赛结果。注意避免:过程、赛场气氛描述和对结果的评价。

二、条目设立的标准及选材原则

(一)设立标准

1.当年已取得实效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或其他突出成果;

2.需要连续记载的资料;

3.当年产生的新事物、工作的新进展、新成就和新问题;

4.其他重要信息资料。

前两条作为规定性条目,具有连续性和规范化的特点,后两条是自选性条目,作用在于扩大信息含量、体现新意和深度。

(二)选材原则

条目选材应做到真实、全面、新颖、重点突出且有深度、并能表现本单位本年度工作特点。选材以年度为限,选题相对稳定、内容逐年更新,上下年卷同一选题的基本资料要能衔接对应上,并能反映事物的发展变化。

三、条目标题要求

年鉴条目的标题必须与总结、报告、论文、杂文以及其他文艺作品的标题或题目严格区分开,一般使用直述式,以主题工作或重要事件为条目名,不将科室名称作为条目名。用字要求简洁明了,尽量不超过15个字,体现主题内容,便于检索,不用号召用语和形容词。条目标题前不使用标题序码,一般不出现标点符号。

四、条目的行文要求

(一)条目的文体

年鉴基本上采用说明文和记叙文相结合的文体。对事实和知识作介绍、解释,用说明文;记事、记物、记人用记述文。避免总结、报告、散文等文体。

年鉴条目文体的特征是篇幅短小精悍,开门见山,直陈其事,重点突出,就实避虚,保持年鉴的客观性,着重于提高条目的信息含量。

(二)条目的语言

撰写条目,只需用最简洁、最精练的文字写清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6个要素,直截了当地将事物最主要、最基本的面貌展现给读者,力争做到无一赘词冗语,并尽量去掉那些铺陈过渡和起承转合一类无实际内容的词语,不使用宣传、渲染、广告性语言,避免描述性、带强烈感情色彩的议论性、表决心语句,着重于读者需要的知识、信息、资料,一般不追溯历史,不介绍经验和作法及努力方向。

要避免使用“大概” “大约”、“也许”、“似乎”、“很(许)多”、“大(少)量”、“大(小)部分”、“基本上”、“差不多”、“几乎”、“多(少)数”、 “若干”、“以前”、“当(目)前”、“由于各种原因”等不确切或含混不清的词语。少用或不用助词和介词,如“提出了”、“取得了”、“改善了”宜去“了”字;“总数为”、“价值为”、“人均为”宜去“为”字;“工作人员共x 人”、“科室共x个”、“投资共x万元”宜去“共”字。

(三)条目的篇幅

概况一般控制在500—1000字。专题性条目可分长、中、短三类,短条500字以下,中条800字左右,长条1200字左右。在不影响条目质量的提前下,单位规模较大、重要事件等,字数可适当增加。

五、条目文字规范与编辑格式

(一)标题序码

条目内容层次较多的,需要分层书写,原则上可以使用标题序码,使用可参照《关于做好<广西工学院年鉴>组稿组版工作的通知》(院办发〔2011〕22号)。在不影响表述内容和逻辑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使用“一、二、三、……”、“(一)(二)(三)……”、“1. 2. 3. ……”、“(1)(2)(3)……”、“① ② ③……”,优先选择使用“第一;第二;第三……”、“一是……;二是……;三是……”和“首先;其次;……最后”等代替来表述的序数,序数词后一律用“,”而不用“、”。

(二)表格

条目中涉及繁杂的数据,允许适当采用表格或示意图反映。表格设计要科学、美观,一目了然。表格置于所属分条目结尾,文中相对应地指明“见表*”,表格的标题置于表上方居中标明“表*+表格标题”。如有需要说明的内容,可在表格底部横线下以“注:……”的形式表示;表中用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用“—”符号表示无该项统计数据;表中数量一般均应标出单位,全表为一种单位的,单位位置入在表格名称后,各列单位不同的,单位应标在表头栏内。

附表说明置于表格底线下方。说明只有一项,在说明内容前面和被说明项的右上方加“※”;如说明内容有两项以上,则分别用①②③表示。

(三)称谓使用

正文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书写,忌用第一人称“我”,不能使用“我校”、“我院”、“我办”和“我处”等字样,要直接写出具体名称;人名一律直书其名,必要时可冠以职务、职称、学衔名(如某单位书记某某某),不使用同志、先生、女士等称谓(国际友人或著名人士可例外);第一次出现的名称(包括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学科、专业名称、术语等)须用全称,用圆括号注明简称后再次出现可用简称;涉及学校及校属各单位全称和简称的,参照《关于规范学校、二级单位全称和简称使用的通知》(校党发〔2015〕1号)使用;英文缩写第一次出现时需标注英文全称和中文全称。

(四)时间表述

1.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用阿拉伯数字。

2.世纪和年代一般应连用,如“20世纪80年代”,不能写成“80年代”。

3.表述年份的数字应完整,如“2008年”,不能省略为“08年”。同一条目中,前文已写明年份的,后面可用“年内”来表示,也可直接用“×月”、“×月×日”表述时间。

4.“星期”不能写成“周”,如“星期一”不写“周一”,更不能使用宗教用语“礼拜”来表述。

5.时间的表述要准确,不用“当前”、“最近”、“过去”、“以往”、“去年”等笼统的时间代词;时间段的表述应写明起讫年份或日期,不能写“若干年前”、“近年来”、“两三年后”、“一个时期以来”。

(五)数字运用

1.统计数、图表、公式中的数字、分数、百分比、物理量量值(如20千米、100平方米)、非物理量量值(如15.5元、23人)等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2.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等用汉字数字,如:一律、一方面、七上八下、九三学社、第四季度、十一届三中全会、第一名、排名第二。

3.相邻两个数并列连用以及带有“几”的概数,用汉字数字,如:五六十人、三十几个。

4.一至十的整数不在统计数据中使用时也可以用汉字数字,如:六个百分点、三种产品。

5.约数可使用“约”、“余”、“多”、“左右”等表示,但不能叠用,如“约1500人”不能写成“约1500人左右”;用小数表示的数据,不用“多”、“余”,如“1.65万人”不能写成“1.65万多(余)人”。

6.“倍”只用于“增长”、 “提高”、“扩大”等,不用于“减少”、 “降低”、 “缩小”等。

(六)数值范围、年代起止的表示

数值范围、年代起止用“—”表示范围,示例:“1980年—2000年”、“19世纪—20世纪”。

(七)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汉字,不使用字母或其他符号表示,如“2.5万平方米”、不使用“2.5万m2”。

1.长度单位用千米、米、厘米表示,不使用公里及市制单位的里、丈、尺、寸;

2.重量单位用吨、千克、克表示,不使用公斤及市制单位的斤、两、钱;

3.)年鉴3.面积单位用平方米或公顷表示,不用市制单位的亩。

(八)文件名称

对提及的文件应写明发文单位、文件名及文号,文号中的年份使用六角括号“〔〕”。示例:广西科技大学印发的《关于做好××工作的通知》(校发〔2014〕×号)。

(九)标点符号

参照2012年6月发布的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十)编辑格式

1.文稿一律形成WORD文档,半角状态输入,纸张类型统一用A4纸。

2.条目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分条目标题使用小四号黑体,加方头括号“【】”,顶格起行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正文;正文字体使用小四号宋体字。长条目和组合型资料可设文内小标题。小标题使用小四号楷体字,加粗。小标题一律不编顺序号,题末不打标点,空两格书写,后空一格接正文。

3.表格使用有线表,表的标题使用五号黑体、居中书写,表格内容使用五号宋体字。如表中姓名为单名,在姓和名中间空两格。

4.文尾注明撰稿人、校对人、审稿人,用圆括号“()”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