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广西工学院年鉴(2012)》付梓在即,为确保年鉴内容准确、数据无误和排版合理,现将清样稿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对内容
本单位所供稿件内容、数据和排版样式等,记述的时间范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校对要求
(一)各单位直接在清样稿上花脸修改(即保留修改痕迹),签署校对人员姓名、撰稿人姓名、审核领导姓名并加盖公章,于6月27日前将校对稿返回档案馆综合档案室(东环校区行政办公楼211室)。
(二)本次校对工作为交付印刷厂正式印刷前的最后一次审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审阅,仔细校对,避免出现人为疏漏,确保顺利完成《广西工学院年鉴(2012)》编纂工作。
附件:各单位清样稿
档 案 馆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