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可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毕业证书查询”事项申请出具“广西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具体流程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渠道(推荐)
登录http://zwfw.gxzf.gov.cn/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注册登录后申请,对毕业证书丢失的可以“无证书”形式申请。
操作步骤:首页→个人服务→部门服务→自治区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成人中专、职业中专)毕业证书查询→选择“在线办理”












二、线下受理渠道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3号南宁市国家高新区大学生创业基地4楼(南宁—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二期9栋),电话:0771—3839583/3859813,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特此通知。
教务科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