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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收费项目清单公示栏(2025年更新)

    发布日期:2025-03-10    浏览次数:

    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收费文件依据

    (一)住宿费



    桂价费〔2015〕88号

    白沙校区

    1050元/生.学年,6人/间(组合式家具(含架床、贮柜、小型课桌、桌椅、书架)、风扇、空调)

    在校学生


    柳石校区

    1350元/生.学年,6人/间(组合式家具(含单床或架床(1个床位)、储物柜、小型课桌(电脑桌)、座椅和书架、风扇、空调)

    在校学生


    柳石校区

    1150元/生.学年,6人/间(普通架床、储物柜、普通课桌座椅、风扇、空调)

    在校学生


    柳石校区

    985元/生.学年,7人/间(普通架床、储物柜、普通课桌座椅、风扇、空调)

    在校学生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

    自愿参加培训的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

    桂人社规〔2020〕14号

    (三)服务性收费



    桂价费〔2013〕1号、桂价费〔2017〕19号

    培训费

    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按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收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培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每年核定价格后另行公示。

    自愿参加培训的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


    (四)代收费



    桂价费〔2013〕1号

    教材费

    一般不超过600元(新生当年教材费除外),教材费按教材的实际进价自愿购买

    在校生


    军训服装费

    学校按实际进价自愿购买

    参加军训的在校生


    专业服装及用品费

    为学生实习时配备白大衣、听诊器等,按实际进价自愿购买。

    在校学生


    超定额水电费

    水定额5(吨/人.月),电定额5(度/人.月);超额部分,按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价、电价收取费用。

    宿舍超定额使用水电费的学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按照设区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委托办理相关业务的在校生


    体检费

    对入学新生组织体检的具体项目按自治区卫生健康、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自治区医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生必须注射有关防疫疫苗和进行防疫检验的,学校可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标准收取疫苗费和检验费。

    入学新生


    各类考试报名费考试费

    按有关组织考试的职能部门明确的收费标准收费。

    自愿参加考试的学生和社会人员


    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工本费

    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

    委托办理相关业务的在校生



    价格监督电话:1231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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