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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职业技能等级鉴定费收费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20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14号)收费标准。现将鉴定费收费公示如下:

    序号

    职业名称

    级别

    鉴定费(元/人)

    1

    医疗护理员

    职业技能五级(初级工)

    237

    2

    医疗护理员

    职业技能四级(中级工)

    287

    3

    医疗护理员

    职业技能三级(高级工)

    342

    4

    病患陪护

    专项职业能力

    185

    5

    母婴护理(月嫂)

    专项职业能力

    185

    6

    小儿推拿

    专项职业能力

    185

    7

    养生推拿

    专项职业能力

    185

    备注:

    1.自愿原则报名,原则上缴费成功不退费;

    2.如对以上收费标准有异议,请向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反映,联系电话:0772-2514553、2729632;

    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

    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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