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获“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作者:宣传部来源:宣传部 责任编辑:song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量:

近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桂委〔2020〕553号),公布自治区文明城市、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名单。全区共有30所高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我校榜上有名。

我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坚持文明创建与事业发展同步、常态创建与长效机制并重、校园文明与师生素质共进,全面深入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创建工作中,围绕“六个好”标准,坚持思想道德建设高质量,领导班子建设高站位,师德师风建设高要求,校园文化建设高品位,校园环境建设高颜值,活动阵地建设高标准,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锻造理想信念的熔炉、弘扬主流价值的高地、涵育中华文化的家园、滋养文明风尚的沃土。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全国全民阅读示范基地”等称号,是“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柳州市花园式单位”“柳州市治安保卫先进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校园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桂文明办发〔2020〕1号)精神,自治区文明校园是自治区文明委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最高荣誉,每3年评选表彰一届,已经评选为自治区文明单位的学校,须按程序重新申报。原广西工学院从2001年起一直保持“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本次按照标准不降、要求不减的原则,我校重新进行申报。

单位 fbd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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