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桂教基建[2016]19号)精神,姚金光副校长、秦小云副校长、韦锦义总会计师分别带领党政办、保卫处、后勤处、基建处、国资处、学工处等部门领导,到东环校区、柳石校区、箭盘教学点对在建项目及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开展检查督查工作。
通过检查,发现承建单位存在如安全监理方面履职不十分到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强、培训教育不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不足、部分工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部分施工区域未做安全警示标志以及实验室危险品保管不够规范、实验楼玻璃损坏没有及时维修等问题。校领导当即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