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0日下午,自治区教育厅召开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会,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我校在多功能报告厅设立分会场,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及办公室全体人员、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团委、教务处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等参加视频会议。
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大学、广西机电职业学院代表依次进行发言,分别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进行了详细解读。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王廷主任简要介绍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背景及原则,提出各高校必须立足于“依法治校”、“立德树人”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主要修改内容和制度创新点。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处长钟国文、广西大学教务处副处长沈大强分别传达了参加教育部主办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培训班会议精神,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新思想、新理念、新举措”进行了深度解读,分析了新规定“划定边界、规范管理、责任清晰”的内涵,并就《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原因过程、修订重要意义、修订主要内容、工作重点进行了全面讲解。
通过培训学习,参训人员深入了解了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我校学生管理规定的修订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
据了解,《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12月16日经教育部修订通过,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