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作者:廖海蕾 时间:2025-10-13 点击数:
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完善,组织实施对本科主要教学环节的监控与评价,指导学院(部)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协助或组织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组开展工作;负责完善教师教学竞赛体系,开展多元化、系统化、多层次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和提升;负责普通本科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组织管理、立项申报以及教学成果申报;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报告撰写;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管理;以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及整改工作。设置教师发展科、质量监控科、教育研究与信息科等3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协调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开展,负责策划校院两级督导工作联动;
二、负责组织开展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校内专项教学评估、教学检查、教学差错事故调查与处理;
三、负责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
四、负责开展教师教学竞赛与“校级教学名师”“优秀主讲教师”等奖项的评选;
五、负责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
六、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发布、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校长年度述职报告报送;
七、负责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
八、围绕学校战略规划、事业发展、教育教学等重点工作开展高等教育研究;
九、负责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