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9号)等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对照校外教学点的设置条件,经现场考察、专家评议和继续教育学院研究,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在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南山艺术职业技术学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024年1月17日。
序号 |
设点单位名称 |
设点单位性质 |
设点单位主管部门 |
设点单位法定代表人 |
设点单位地址 |
1 |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
普通高校 |
广东省教育厅 |
贺惠芬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大观中路 492 号、清远市清城区大学东路6号 |
2 |
南宁市南山艺术职业技术学校 |
职业院校 |
南宁市教育局 |
许敏晓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英岭路3号 |
公示期内,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科技大学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通信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第一教学楼一楼(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邮编:545006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2-2685283
广西科技大学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