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2-06 】

 

、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方针 ,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 ,切实落实消防法律、

法规、制度 、规定的要求 ,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实验室防火工作按日常管理范围由各室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防火安全责任人应保管好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 ,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并掌握各种基本的灭火方法。

、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 、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实验室的消防设施 、器材 ,应 由专人管理 ,负责检查、维修 、保养 、更换和添置 ,保证完好有效 ,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对消防消火栓 、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器材 ,应当经常进行检查 ,保持完整好用 ,寒冷季节要采 取防冻措施。

五、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 ,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经常检查电气设备 、导线 、插头插座是否处于完好状 ,发现漏电 、跳火等应立即通知电工修理 ,严禁私拉电线。清洗用的油料、酒精 、丙酮等由防火安全责任人妥善保管在密闭容器内 ,放于确定的安全位置 ,不得随意乱放。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火种要当场熄灭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 。每天下班前 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检查室内有无火种 ,切断电源 ,关闭水源和门窗。

八、实验工作人员应对来做实验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使之了解必要的安全常识 ,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水、电、气的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 口等 ,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工作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教师确因教学 、科研工作需要在正常开放以外的时间使用实验室 ,应提出申请 ,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借用 ,使用中必须遵守上述各项安全制度。对违反本规则的学院人员,应 按照国家法规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 ,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 、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 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