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 - 实验室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12-06 】

一、单价在一千元以下能独立使用的物品为低值耐用品。

二、实验室应设有专人负责低值耐用品的管理、领(借)用、维护保养,建立领(借)用登记制度,严格履行登记和归还验收手续。

三、实验室必须每年定期进行账、物核对,并与物资管理部门核账,做到账、物相符。低值耐用品因技术落后、无修理价值或其他原因需要报废的,按学校设备报废制度处理。

四、学生实验需要使用的,由教师领取分发或凭学生证领用。实验完毕由教师集中归还保管室。

五、低值耐用品一般不外借。外单位确需借用,须经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相关借用手续;本院(部)教师借用,须进行登记。对所借物品要爱护并规范使用,按期归还。

六、低值耐用品损坏、丢失等,由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查明情况,分清责任,需赔偿的按《广西科技大学实验室公物损失赔偿实施细则》办理,并及时补充,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广西科技大学物理实验教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