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结合学校发展需求,决定开展2025年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同时,遴选优秀成果参加2025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以下简称“成果评定”)应反映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效,代表当前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评定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二、评定要求
(一)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应以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为基础,属于研究生教育层面,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教学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我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或教学管理人员,离退休人员、借调外聘人员不能担任第一完成人。
教学成果由2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共同完成单位或个人联合申请。鼓励整合全校优质资源、校际联合、校政企研合作共同开展研究的教学成果申报。每项成果不限主要完成人人数和主要完成单位数;每人参与申报的成果不得多于2项、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得多于1项。
(三)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每项教学成果需提交如下材料:
1.《广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
2.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附件,包括:教学成果总结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每一册与一份申请书用夹子夹在一起,一式5份,电子档为不超过20MB的PDF文档。
3.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3份。
4.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均要求为PDF格式。每一项成果的申报材料建立1个文件夹,按照“成果科类+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的格式命名。每项教学成果申报纸质材料要求装进牛皮纸袋,纸袋正面粘贴《广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封面,背面粘贴袋内材料明细,光盘同时放入袋内。
(二)申报材料上报时间要求。所有申报纸质材料必须由成果所在单位于5月8日下午下班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成果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
(四)2023年和2024年立项的校级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均应申报本次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未立项培育的也可申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电话:2688522。
附件:1.2025年广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2.广西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