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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研工时间:2016-03-10点击数: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6年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进行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程序:
  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后公示两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材料至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组织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材料进行审议,遴选出3名候选人报学校公示。
  二、材料上报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21日上午下班前把评审报告、《2016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表》(附件1)、《2016年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学院公章及“原件已核”章)报送研究生处。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1号)
 
 
广西科技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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