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自治区学位办每年5月受理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事宜,请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2025年5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结题报告书、最终成果打印稿、专著、论文等(可提供摘要、封面、目录页、版权页等)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2份分开装订)报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18室)。电子版结题报告书、结题情况汇总表发送至培养科邮箱:pyk8522@163.com;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应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附件:1. 桂学位〔2014〕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课题结题报告书
3. 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结题情况汇总表
4. 广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