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学位管理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位管理 > 正文

    关于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事项的通知

    作者:刘雪颖时间:2024-05-06点击数:

    校属各相关学院:

       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已陆续返回,现就学位论文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学校相关毕业工作安排,请各学院在5月27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6月5日前提交学位评定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学位论文评审合格,但2名评审专家评分均低于70分且评审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位论文,其作者须逐条针对评审意见认真修改,并写出具体的书面修改说明,经指导教师审查同意,交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通过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各学院执行标准不得低于该要求)。《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认定表》已包含在学位论文资格审查通知附件学生用表中。

    、申请答辩研究生须按照评阅意见逐条修改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认定表》,学位论文答辩前,学院负责审核把关。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按不少于答辩毕业生10%的人数抽查学位论文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情况,具体抽查名单届时再通知学院。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请各学院在答辩3天前在学院范围内发布学位论文答辩信息,发布信息包含答辩时间、地点、答辩人、导师、学位论文题目。

    五、学位论文答辩前3天,请学院研究生秘书将答辩时间和地点告知学位管理科,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将进行答辩过程督查。

    六、其他答辩事宜按照《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答辩等工作进度安排表》进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位管理科,电话:2686972。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

    招生科、综合科:0772-2685375

    培养科:0772-2688522

    学位科:0772-2686972

    研究生管理科:0772-2688706

    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

    邮编:545006

    版权所有: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备案号:桂ICP备100029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