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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 2024 级硕士研究生 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阳桂春时间:2025-10-23点击数:


科大研工发〔202559

相关硕士点所在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综合考核工作定于本学期进行,请各学院按照《广西科技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科大研工发20218 号)、《广西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科大研工发〔20219 号)、《广西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规定》(科大发〔2023169 号)的要求,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一、时间安排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及中期综合考核须于 2025 12 31 日前完成。

二、开题把关

各学院严格把关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质量,选题不符合学科/专业培养方向或开题质量较差的不予通过,开题质量高的可进行优秀学位论文培育。

开题报告通过后,准予进入论文课题研究阶段,未通过开题答辩的,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并保证开题报告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 1 年)。

三、题目变更

开题报告通过后,在研究过程中发现论文选题和研究内容确实需要变动的,研究生须及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导师和学院根据研究内容变更情况审议是否需要重新开题。如重新开题,论文开题时间以更改后的开题通过时间为准,无论是否需要重新开题,均应报研究生院审核后方可变更题目。题目变更申请必须在论文中期进展检查前提出,已经通过论文中期进展检查的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得再更换题目。

在中期进展检查、论文盲审和答辩等环节中如确因专家建议需要对论文题目进行微调的,导师、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可更改题目。

四、材料提交

各学院完成开题和中期综合考核后,需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完成相关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提交材料包括:《开题报告》纸质一式 1 份、中期综合考核材料纸质一式 2 份。论文开题相关事宜及材料提交,联系人:刘雪颖、阳桂春,电话:2686972

中期综合考核相关事宜及材料提交,联系人:韩续豪、何芸,电话:2688522

                                                        

研究生院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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