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史料征集|一字一句皆春秋 一纸一物诉真情—— 寻找校史里的时光记忆
作者:石晓莉来源:党政办 责任编辑:蒋文洁 罗杰 相远方发布时间:2025-03-23浏览量:


2025年是学校迁柳办学40周年。四十载筚路蓝缕育英才,弦歌不辍铸辉煌;四十载薪火相传守初心,砥砺深耕谱新篇。为更加真实、全面、生动地展示学校办学历程和成就,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和传承校史文化,现面向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承载学校发展印记的珍贵校史资料与实物。

2011年,原广西工学院西门

一、征集范围

凡学校建校以来,包括原广西工学院、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原柳州市卫生学校,以及广西科技大学等各个发展时期在教育教学、学术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文化活动、各学院(系、部)建设等过程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研究、展览等价值的各类史料和实物,含文字材料、图表、图书、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别:

(一)校史资料

校史资料是指学校发展历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声像、实物等原始资料。主要包括:

1.学校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来访等相关资料;

2.体现学校优良传统和校风学风的教案、教材、教具、讲义、仪器、模型、试卷、作业、图纸、实验实习报告、图片及其他学习工作用品等;

3.有代表性的校徽、纪念章、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借书证、校园卡、社团证件、工作证、票据、画册等实物;

4.校园建筑、风光等声像资料。

关于广西工学院牌子移到柳州市的批复

1997年,原广西工学院校园风光

(二)人物档案

人物档案是指曾在学校工作或学习过的历届校领导、专家学者、知名人士、杰出校友,参加各种活动形成的,对个人、学校、社会和国家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数据、图表等不同形式和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主要包括:

1.手稿、讲义、教案、笔记、文章、日记、书信、题词等手迹;

2.著作、论文、传记、作品、回忆录、新闻报道、纪念图书等文献;

3.聘书、奖状、任命书、代表证、工作证等证件;

4.奖牌、印章、文具及其它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5.声像资料。

原广西工学院1987届毕业文凭

原广西工学院工作证和校徽

(三)校园生活资料

校园生活资料是指反映师生员工日常工作、学习、文体活动和生活场景的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原广西工学院工民建83级毕业留影

二、征集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长期征集。

三、征集方式

(一)捐赠。持有者将个人所有物无偿捐赠给学校。

(二)借展。在持有者同意的基础上,通过借用展示的方式弥补档案、校史资料的缺失。

(三)寄存。对珍贵的文件资料或实物,持有者可与学校签订保管协议,寄存于学校。

(四)复制。持有者将所有物交给学校无偿复制使用。

四、征集说明

(一)征集要求

征集的重点为具有代表性、有价值、有人物故事的史料及实物。征集的实物资料请附简要说明,包括使用年限、功能与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征集的声像资料请附简要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反映的事件及人物等。

(二)征集史料用途

征集到的资料与实物均作为档案保存于学校档案馆,服务于非营利的学校活动,必要时会进行展出、复制、翻拍、扫描、研究等处理。

(三)捐赠者权益

1.捐赠品归学校所有者。捐赠者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学校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根据捐赠者需要,提供捐赠品的数字化文件或复制件留存。

2.寄存的资料和实物所有权归寄存者,由学校档案馆负责保管,寄存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有权提出是否公布和开放意见。

3.捐赠品为复制(翻拍)件的,其所有权归学校。

4.征集到的资料和实物进行展览、研究等处理时,学校注明其来源及捐赠者。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保护。

2010年,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韦老师

联系电话:0772-2686787

电子邮箱:nj8257@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路2号广西科技大学档案馆,邮编:545006。

办公地点:广西科技大学文昌校区办公楼202室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家属、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学校档案史料征集活动,提供史料和线索。

四秩春秋,岁月留痕;一纸一物,皆为见证。让我们以史料为舟,溯时光长河;以记忆为火,照未来征途。期待您用珍藏的吉光片羽,拼绘出属于全体师生的历史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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