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促进学校完善治理、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学校发展目标。设置综合审计科、基建工程审计科等2个科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2.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5.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6.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7.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8.根据学校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9.对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10.协助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1.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12.做好本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