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部工作职责和领导职责

一、 医学部工作职责

医学部是学校统筹医学教育、医学学科建设、医学科学研究及临床教学基地(含直属附属医院)协同发展的核心业务管理平台、学术战略执行单元与事务决策机构,兼具行政职能与学术职能,下辖教学单位按一级学科设置院系。

其主要职责是:

1.党建与思政工作。学部党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医学部及下辖各教学单位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党员教育管理;抓实师生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做好安全稳定、群团、统战、文化建设等工作。

2.定位与治理统筹。落实五大职能定位,遵循五项履职原则,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治理机制,明晰校部权责,统筹校内跨单位业务协同。

3.发展规划统筹。牵头编制医学中长期发展规划,研判行业政策并提出改革建议;统筹办学数据归集上报,协调解决学部办学重大事项。

4.教育教学管理。统筹各层次医学专业建设、招生、教学运行与质量管控;推进教学改革、课程思政,统筹实验实践平台、学生思政与就业育人工作。

5.学科科研管理。统筹医学学科布局、平台建设、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规范附属医院科研成果管理,承办高水平医学学术交流活动。

6.师资人事管理。统筹医学师资引育、考核分类激励,规范临床教师“双聘”管理;依规提出内设机构设置及干部提名方案,行使授权人事管理权限。

7.附属医院协调。统筹直属附属医院医教研协同,制定并落实医院综合考核;协调临床教学、学科科研、人才双向融合,监督落实医院教学资源投入与绩效分配。

8.对外交流合作。经学校授权开展国际医学合作,拓展校地、校企、校院战略合作,统筹办学资源争取与医学领域对外交流。

9.社会公共服务。组织专家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健康科普、医疗帮扶等医学社会服务。

10.财务经费管理。统筹医学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绩效自评,依规行使预算内经费审批权,以绩效结果支撑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11.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学部教学科研设备、房产资源日常运维调配,对学校新增医学办学资源提出配置建议,统筹学部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

二、医学部领导分工与职责

1.张海英:党委书记、主任(兼)

工作职责:主持医学部党委、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发展规划、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单位:第一附属医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附属卫校。

2.廖奕:党委常务副书记

工作职责:协助党委书记主持医学部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党建工作、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统一战线、安全稳定工作,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分管医学部党政办公室、分工会。

3.冯学珍: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主任主持医学部行政日常工作。负责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研究生招生及培养、人事、财务与绩效分配、国有资产、师资队伍建设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完成学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主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联系单位:药学系、公共卫生系、非直属附属医院。

4.胡耀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工作职责:协助常务副书记开展工作,主持纪委全面工作。负责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校友分会、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学生工作办公室、团委。

5.古旗:副主任

工作职责:协助常务副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本专科教育教学、教师评价与发展、教学实验室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分管教学工作办公室。

联系单位:基础医学部、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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